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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
为让您更多了解我州外出到普通门诊就医政策,请认真阅知我州外出普通门诊报销政策,现将具体流程告知如下:
一、办理登记备案
(一)不需备案登记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55-3820080;0855-382008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如何就医
我州参保人员外出就医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普通门诊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普通门诊是否开通异地直接结算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
(二)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待遇(结算报销标准、封顶线)
普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医保“三目录”按照就医地执行。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按照黔东南州医保政策执行。
1.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跨省就医待遇
个人账户使用:在已备案的统筹区内并且开通全国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可以直接使用个人账户。
2.城乡居民暂未开通普通门诊跨省异地就医待遇
三、申请手工报销
普通门诊治疗费用(含个人账户)因特殊原因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
材料齐全,医保窗口自收件之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二)报销方式
次年3月31日前将上年的门诊报销材料交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三)报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单;
5.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
6.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证明书。
7.参保人员银行账号。
(四)报销标准
与直接结算待遇报销标准一样。
(五)报销咨询
咨询电话:0855-3820080(经办窗口);0855-3820081(经办窗口);0855-8620033(职工业务)(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温馨提示
(一)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予报销
1.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2.未按规定时限提交报销材料的;3.工伤或有第三方责任的;4.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普通门诊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特殊原因指由于系统、社保卡故障等原因,因参保人不愿意直接结算等个人原因不属于特殊原因。
2.普通门诊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回参保地进行手工零星报销,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其报销结果与直接结算会存在一定待遇差。
(三)黔东南州各县(市)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