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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上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及临时禁制令,禁止“港独”歌曲在网上或任何平台传播。律政司表示,不是要禁止全世界人传播这首歌,而是针对一些现时正在传播这首歌去做违法行为的人。
香港律政司5日入禀香港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及临时禁制令,以禁止四项与“港独”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有关的非法行为,包括在网上传播该歌曲,无论是其曲调、歌词或曲词,意图把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或侮辱国歌,令其被误认为是香港所谓的“国歌”。入禀状又附上32条YouTube影片,要求相关人等停止传播有关“港独”歌曲。
案件12日在高等法院进行“法庭指示”聆讯,本案原告为律政司司长,被告是“任何进行相关禁制行为的人”。法官陈嘉信指本案被告不具名,因而关注禁制令针对的对象,要求律政司厘清谁是被告,针对的对象是否“全世界”,因为禁制令须列明被告身份及向被告传达禁制令。律政司一方则指明“被告”是任何现正作出入禀状所指违反四类禁制行为的人,以及有意图作出有关行为的人,强调禁制令“不是针对全世界”,而且过往曾作出涉案行为者不受禁制令所限,但现正进行有关行为如发布及传播歌曲的人,则属于被告范围。律政司亦表明没有意图作出有关行为或没有作出有关行为的人,不属被告范围内。而涉案行为将于禁制令颁布后才被禁止,若有人在禁制令颁布前已发布及传播该歌曲,则须按事实及证据去判断怀疑的行为是否属于持续行为。香港卫视综合报道。